角色
費金
Fagin
费金 是狄更斯1838年出版的小说《雾都孤儿》中的一个角色。在小说的序言中,他不可描述成一个“被窃物的收赃者”。他是一伙大部分由孩子组成的窃盗集团(包括机灵鬼道格和查理·贝茨)的领头人,教唆孩子们做扒手或干其他非法勾当来谋生借以得到费金的庇护。他最显著的特点是不厌其烦伪善的称呼他人为“亲爱的”。在蒙克斯的叙述中,他将“二十几个”孩子变成了罪犯。
角色
Fagin
费金 是狄更斯1838年出版的小说《雾都孤儿》中的一个角色。在小说的序言中,他不可描述成一个“被窃物的收赃者”。他是一伙大部分由孩子组成的窃盗集团(包括机灵鬼道格和查理·贝茨)的领头人,教唆孩子们做扒手或干其他非法勾当来谋生借以得到费金的庇护。他最显著的特点是不厌其烦伪善的称呼他人为“亲爱的”。在蒙克斯的叙述中,他将“二十几个”孩子变成了罪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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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此条目开始调查费金(英語:Fagin,/ˈfeɪɡɪn/)是狄更斯1838年出版的小说《雾都孤儿》中的一个角色。在小说的序言中,他不可描述成一个“被窃物的收赃者”。他是一伙大部分由孩子组成的窃盗集团(包括机灵鬼道格和查理·贝茨)的领头人,教唆孩子们做扒手或干其他非法勾当来谋生借以得到费金的庇护。他最显著的特点是不厌其烦伪善的称呼他人为“亲爱的”(my dear)。在蒙克斯的叙述中,他将“二十几个”孩子变成了罪犯。
费金 是狄更斯1838年出版的小说《雾都孤儿》中的一个角色。在小说的序言中,他不可描述成一个“被窃物的收赃者”。他是一伙大部分由孩子组成的窃盗集团(包括机灵鬼道格和查理·贝茨)的领头人,教唆孩子们做扒手或干其他非法勾当来谋生借以得到费金的庇护。他最显著的特点是不厌其烦伪善的称呼他人为“亲爱的”。在蒙克斯的叙述中,他将“二十几个”孩子变成了罪犯。
费金(英語:Fagin,/ˈfeɪɡɪn/)是狄更斯1838年出版的小说《雾都孤儿》中的一个角色。在小说的序言中,他不可描述成一个“被窃物的收赃者”。他是一伙大部分由孩子组成的窃盗集团(包括机灵鬼道格和查理·贝茨)的领头人,教唆孩子们做扒手或干其他非法勾当来谋生借以得到费金的庇护。他最显著的特点是不厌其烦伪善的称呼他人为“亲爱的”(my dear)。在蒙克斯的叙述中,他将“二十几个”孩子变成了罪犯。
费金的名字取自狄更斯年轻时在鞋油制造工厂认识的一个朋友。
费金的人物原型有可能是基于伊奇·所羅門,一个被过度宣传的窝藏赃物者,他曾因窝藏被逮捕,后逃离但再次被捕,最终被审判。一些有关所罗门的记录将他描述成倫敦地下秩序的“kidsman”(一种专门征收孩童并训练成扒手,让他们偷盗东西来换取庇护和食物)。狄更斯小说的过高人气导致部分犯罪小说使用“费金”(fagin)而不是使用“kidsman”,来表示那些教唆孩子偷窃并自己保留大多数赃物的人。
其他说法,比如像霍华德·曼欣The Cervantes Encyclopedia中,声称费金的原型是米格尔·德·塞万提斯的林肯特和科塔迪略(1613)中的主要人物莫尼坡迪奥,17世纪塞维利亚犯罪人员领头,常携带者砍刀和披风。
来源:費金 (CC BY-S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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